化妆品代加工厂家:化妆品包装必须标注的内容有哪些?
1、产品名称
化妆品名称原则上应包括商标名(或品牌名)、通用名和属性名。商标名需标注商标标志,如R或TM,R为已注册商标,拿到商标证的商标;TM为正在注册的商标。标签中至少应有一处完整标注名称,即除商标外,名称中的文字或符号均应使用相同字体和字号,不得有间隙。
通用名应当准确、科学,可以是表明原料、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。以原料或功效成分作为通用名时,必须是产品配方中含有的原料和成分,但仅被理解为产品颜色、光泽、或气味的词语除外,如珍珠色、水果型、玫瑰花型等。以功能作为通用名时,该功能必须是产品真实具有的功能。
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,不得使用抽象名称。但消费者已知晓其属性的产品,可省略属性名,如:口红、胭脂、唇彩、颜彩、颊彩、发彩、眼彩、眼影、护发素、精华素、面膜、发膜、腮红、甲彩等。
2、净含量
液态化妆品以体积标明净含量;固态化妆品以质量标明净含量;半固态或者粘性化妆品,用质量或者体积标明净含量。字体高度最低不得低于2mm。注意毫升应写为mL,不可以写成ML。
3、全成分表
以“成分”作为引导语,列出产品的真实全成分。包装成分要跟配方成分跟产品性状相符。
4、产品功效说明
真实告知消费者产品的作用,以便了解和购买,